
改的好。
2. 不再缠足:女人终于可以大步走路
1912年3月13日,大总统孙中山令内务部通饬全国各省劝禁女子缠足,"劝禁缠足文"指出:"当此除旧布新之际,此等恶俗,尤宜先事革除,以培国本。"从此,女子缠足恶俗逐渐废绝。缠足,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便有记载,不过那时只存在于个别"舞人"中。自五代南唐后主令宫人以帛缠足,舞莲花中,由是人皆效之。而自宋以后,随着纲常礼教束缚的加强,缠足便成为妇女应该普遍遵守的规矩。因此,放足也就成为妇女从封建桎桔下解放出来的重要标志之一。在此以前,虽有个别的志士仁人提倡天足,维新派也曾在许多地方设立禁缠足会,但象临时政府这样,自上而下大规模地禁止缠足,却是历史上没有过的事。
解放女人,大步朝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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